
盡管國家“單獨”二胎政策仍未明朗,但今年6月,《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通過后正式取消了合法二胎的生育間隔,何時生育二胎由自己決定。而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山東鼓勵公民晚婚晚育、少生優生,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條例規定條件的公民,經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目前哪些情況夫妻可以選擇二胎?記者查詢發現,依據山東規定,有9種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1.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2.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3.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4.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5.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6.夫妻一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7.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傷殘軍人的
8.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9.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