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在休產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資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應該相差不大。為什么每個人的工資不一樣,但是又基本上離不開一個固定的數字。產假期間工資究竟是如何計算的呢?
產假期間工資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為準,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舉個例子:
李梅,2014年產假是3-5月,4月分娩,當月生育保險基數是3000,而公司3-5月先發放了3月的產假工資,按照2000發放的。
那么申領生育津貼 (3000/30)*90=9000元,到帳后,進行較,發現高于已發產假工資(2000*3月=6000),那么就將余額3000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即可。而如果她產假工資按4000元/月發放,那么高于申領回來的生育津貼,則公司也不再將差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