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熱通常在服藥6~10天后發生,最短者為1小時,最長為25天。能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有多種,有人統計,其中常見的有魯米那、解熱鎮痛藥、磺胺類、奎寧,抗生素有青霉素、氨芐青霉素、鏈霉素、氯霉素、先鋒霉素、萬古霉素、灰黃霉素等。
藥物熱常伴藥疹,也有不伴藥疹的單純性藥熱。藥物熱表現有惡寒(或寒戰)發熱,熱型有弛張熱、稽留熱或微熱。還可伴有周身不適、頭痛、肌肉疼痛、關節痛、淋巴結腫痛和消化系癥狀等,繼而出現皮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等。皮疹呈多形性對稱性分布,并往往伴有瘙癢或燒灼感。皮疹類型有猩紅熱樣紅斑、蕁麻疹及麻疹樣紅斑、固定性紅斑等。嚴重的藥疹可表現為剝脫性皮炎。皮疹嚴重者,停藥后熱度可持續較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