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產檢要注意的是第一次產檢時間應從確診早孕時開始,不要超過孕3個半月。一般是在孕期第11周或12周時,到信賴的醫院做第一次產檢,并領取母子健康手冊。多數準媽媽在做第一次產檢后,根據醫生的建議每4周檢查1次,28周以后每2周檢查1次,36周后每周檢查1次直到分娩。
每次產檢,孕媽媽們應該穿寬松且容易穿脫的衣服,鞋子的跟不應為高跟,但也不能為全平跟,兩三厘米的低跟比較好。檢查的事項很多,準備一個袋子,將所需的檢查單通通放置在一起,避免每次手忙腳亂找不著。平時在家中關于自己身體反應上的疑惑,還有看不明白的檢查結果,一定要向醫生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