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原因,有不同的辦理流程,辦理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原因選擇自己需要的流程。
1、團隊旅游、個人旅游:
(一)簽注種類
團隊旅游、個人旅游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
(二)所需材料
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等戶籍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或有變更登記的本人戶口簿原件等證明相關材料)、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4月1日啟用)辦理。
注意事項:申請人赴港澳團隊旅游須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并隨旅游團出入港澳地區。
申請短期赴港澳個人旅游簽注再次申請加急的,如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需已在市局出入境辦理過赴港澳簽注。
2、逗留:
(一)受理范圍
經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在香港或者澳門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親屬。
(二)簽注種類
簽發多次簽注,首次進入香港或者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根據香港或者澳門有關部門批準的期限簽發。
a、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首次進入香港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進入許可批準的最長有效期簽發。
b、赴澳門就學,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1年。
c、赴澳門就業,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
d、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首次進入澳門時間和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批準的期限簽發,但最長不超過2年。持證人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90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等戶籍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或有變更登記的本人戶口簿原件等證明相關材料)、原件、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4月1日啟用)前來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a、赴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及其親屬,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逗留,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b、赴澳門就學,須交驗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出具的《確認錄取證明書》及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澳門逗留,須提交澳門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c、赴澳門就業,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申辦非本地勞工身份咭名單》或者澳門勞工事務局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澳門逗留,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申辦非本地勞工身份咭名單》或者澳門勞工事務局出具的有申請人姓名的批準文件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d、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澳門逗留,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注: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的人員及其隨行在港親屬臨時赴澳門,可在香港通過香港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辦理3個月一次赴澳門個人旅游簽注。辦理時需提交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逗留簽注。
3、其他事由:
(一)受理范圍
1、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
2、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
(二)簽注種類
簽發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14天。
(三)所需材料
本人攜帶北京市居民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號碼或出生日期等戶籍信息發生變更的申請人,還須提交身份證號碼變更證明或有變更登記的本人戶口簿原件等證明相關材料)、提交一張填寫完整、貼有兩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為淡藍色或白色)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4月1日啟用)辦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a、因治病、奔喪、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的,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b、在澳門就學、就業的內地居民申請赴香港,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在澳門就業的人員,還須提交在澳門就業單位的赴香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