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只要說句“我們離婚吧”就完事了。但實際操作起來,離婚卻是件相當麻煩的事呢。畢竟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需要履行必經的程序。那么,離婚需要什么手續?下面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協議離婚
1、雙方先協商好,最好對子女撫養權、財產分配等達成一定的共識。
2、填寫好離婚協議書,準備好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等,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離婚。
3、接受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4、如果對撫養權、財產分配等問題達成共識了,婚姻登記機關會予以當場登記,并宣讀離婚宣言,讓雙方領取離婚證。
二、判決離婚
如果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那么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