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上戶,顧名思義就是給寶寶上戶口。寶寶出生后需要跟隨父母雙方中的一方上戶。辦理人只要攜帶《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雙方的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直接辦理就可以了。
如果寶寶不是在婦產醫院出生,而是在家里出生,需要父母申請村委證明、旁征人證明、轄區民警的調查報告和父母的戶口本以及寶寶的出生記錄到居住地的衛生院去補開《出生醫學證明》。
那么,為寶寶上戶的步驟是怎樣呢?首先,要為寶寶起好名字,然后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然后去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戶申請表——填好,再去居委會辦理入戶核實程序,然后去單位開好入戶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然后帶好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去居委會。
居委會核實后,會寫上“核實無誤,準予入戶”并蓋居委會公章,之后去街道辦事處的計生辦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戶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之后會核發準予入戶證明,最后回到轄區派出所。
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準備戶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常辦理。
給寶寶上戶時需要攜帶相關的證件,首先是父親的身份證、戶口本、如果是集體戶口則需要帶上戶口本首頁。同時還要帶上母親的身份證、戶口本和計劃生育服務證。當然別忘了父母的《結婚證》以及寶寶的《出生醫學正證明》,這些材料需要上交復印件。
寶寶上戶有一定期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沒有及時給寶寶上戶的話,會受到相關機構的罰款,罰款額數不定。這個期限一般是一個月。所以家長們請在寶寶出生后的一個月內攜帶相關證件按流程辦理上戶手續。
不過各地的相關法規政策可能也會有所出入,建議爸爸媽媽們還是在當地了解清楚,為寶寶做好需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