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出通知,部署開展2014年春季教育收費檢查工作。共檢查包括幼兒園收費、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行為、補課亂收費等十個方面。通知稱,凡發現中小學幼兒園教育亂收費問題,將對所屬校(園)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
幼兒園不得以開辦特色班另收費
記者了解到,幼兒園收費檢查就列在首條。檢查包括是否以開辦各種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外收取費用;是否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此外,民辦幼兒園制定或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程序是否符合《實施細則》規定,是否存在亂漲價行為也在檢查之列。
義務教育階段檢查主要集中在擇校亂收費。如區縣、學校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是否實現10%以下的目標;學校是否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競賽、辦班等。
另外,針對教輔材料泛濫的情況,也將檢查是否存在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的行為。
中小學校不能違規補課并收費
對中小學補課亂收費的情況,廣東要求中小學校及其教職工不能組織或參與違規補課并收費;不能將課堂內容課外補,通過暗示、誘導、動員或者脅迫等方式組織學生參加補課或有償家教活動;公辦在職教師不能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補課;不能將組織、參與補課亂收費納入對學校辦學行為考核的重要指標;不能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月28日前,組織檢查組對本轄區學校幼兒園教育收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組織檢查組對部分地區和學校幼兒園的教育收費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凡發現中小學幼兒園教育亂收費問題,將對所屬校(園)長一律先免職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