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
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
社會撫養費返還很可能變成創收
“社會撫養費納入區財政的大袋子里,還返還給計生部門?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應該專款專用!”韓志鵬昨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說,所謂“返還”很容易起到“激勵”作用。“一旦形成返還的慣例,社會撫養費很可能變質成部門的創收方式”。
根據國家衛計委官方網站的解釋,社會撫養費是指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社會事業公共投入,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
國家衛計委曾多次強調,社會撫養費不屬于中央財政收入,也不屬于衛生計生部門收入;社會撫養費不允許與計劃生育支出掛鉤,更不是一一對應關系。
此外,對于各區縣在公開財政預決算時,均未對社會撫養費進行單列的情況,韓志鵬認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應當主動公開并重點公開財政預算、決算報告等內容。“既然社會撫養費被納入國庫,作為地方財政預算,就屬于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省審計廳:近年來沒審計過“社會撫養費”
12月3日,韓志鵬向省審計廳提交“公開社會撫養費的審計報告”的申請。日前,省審計廳進行回復稱,“近年來未(對此)組織國專項審計”,故無法提供相關審計報告。
省審計廳解釋說,“因為社會撫養費資金使用較為分散,金額相對較小,受審計任務重、力量不足的限制”,因此未對此進行審計。省審計廳承認,以往對社會撫養費關注不夠,未來將加大對包括社會撫養費在內的民生資金的審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