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管總局今天公開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規定》。《規定》要求,企業應當設立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建立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企業應當具備專業研發機構、裝備和人員,能夠完成新產品研發、產品質量安全跟蹤評價、生產過程中風險因素的識別防控等工作。
《規定》明確,企業應當具備自建自控奶源,建立并落實原輔料采購查驗制度。以原料乳粉為原料的企業,確保原料質量可控。企業應建立原輔料供銷商審核制度和進貨驗證制度,對生鮮乳、原料乳粉、乳清粉進行批批檢驗。
《規定》要求,各地食藥監管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貫徹落實,于2014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實到位。《規定》提出,可聘請技術專家參與檢查工作或邀請消費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等現場視察,督促企業履行質量安全責任,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