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食藥監總局連發兩個公告,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出明確要求。國家食藥監總局指出,嚴令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各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落實整改,須于明年5月31日前整改落實到位。
奶企不得受委托生產
今年6月,國家食藥監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九部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也曾經明確提出禁止貼牌生產加工嬰幼兒配方乳粉。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的公告》,繼續對“貼牌”做出明確規定,進一步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提出明確要求,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不得接受其他單位和個人委托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為其他品牌持有人或代理人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冒用他人品牌和包裝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
目前,市場上的貼牌奶粉有三種生產方式,分別是:國外奶源在國外加工、國外奶源在國內加工、注冊國外品牌使用國內奶源在國內加工。此前有報道稱,目前國內市場100多個洋奶粉品牌中,80%是中國人貼牌生產出來特供中國市場的“假洋奶粉”。乳業專家王丁棉表示,這些品牌中不乏在國外注冊公司的公司,進口大包奶粉后,在國內進行分裝。他認為,新規的出臺打擊了這些沒有工廠、沒有研發能力、撈了錢就走的行為。
同一配方不得用于兩種奶粉
針對部分大牌國外奶粉卻在國內生產的情況,《公告》明確指出,不得在國內生產其僅在境外注冊商標和企業名稱、地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不得在國內生產標注為境外企業名稱、地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公告》明確,同一配方不得用于兩種奶粉,也不得使用除牛羊以外的其他動物乳和乳制品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