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會要點】
1、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
在2009年,養老保險實現了省級統籌。下一步目標是要實現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要進行制度、方案設計,進行充分論證,提出合理的方案,在經濟社會發展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施。要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財權。
2、個人賬戶要逐步實現實賬運行
改革的目標要使這部分資金能夠積累下來,有效地實現保值增值,收益得到更好的保障。這樣從總體上可以更好地維持養老保險資金的收支平衡,也是做實個人賬戶的根本目標。
3、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目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當中,包含著2153萬機關事業單位的人,也就是說一些地方在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已經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4、完善職工和城鄉居民制度轉移接續
研究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就是解決居民在城鄉之間的統一性、銜接性問題。目前在征求意見,逐步完善職工和城鄉居民制度轉移接續的工作流程、制度安排,政策銜接。
5、解決異地就醫結算
目前,解決異地就醫結算方面還不是很順暢。我們現在要求在統籌地區之內實現無障礙的異地就醫結算。比如說我們都建立了市級統籌,在市的范圍內,縣與縣之間,管理上是銜接的,是可以異地結算的。另外,我們要求在省范圍內不同統籌地區之間的異地就醫,要實現及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