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在前方當局長,父親在后方開工廠,父子聯手壟斷市場大肆斂財。日前,廣東河源市紫金縣教育局副局長蔡志濤因利用職權之便,讓家人壟斷該縣校服供應8年被撤職。此案令校服市場尋租腐敗鏈浮出水面。(新華社9月1日報道)
一個小小的縣,區區一個科級干部,幾年之間竟然靠校服斂財近億元,聽起來不可思議,但這對“父子兵”做到了。據當地知情人士測算,扣除人工場地租金運費,當地校服出廠價至多夏裝30元,冬裝50元,該縣全縣約10.9萬名學生,一年校服總收入大約3400萬元,減去約1600萬元的成本,可凈賺約1800萬元。8年斂財過億元的確不是神話。
剖析此案例,“老子生產,兒子監管”固然是“校腐”產業鏈形成的關鍵因素,但是從更深層次追究,則說明目前實行的校服統一招標政策漏洞頗多。紫金校服壟斷事件亦非個案,今年上半年,上海抽查的校服中就有約三成不合格,甚至還檢出了致癌物質,更令人糾結的是,涉事企業盡管3年間4次抽查不合格,卻還能繼續生產供應。可見,漏洞亟待補缺——
其一,國家法規層面嚴重“老化”,目前來看,僅有1993年國家教委印發的《關于加強城市中小學生穿學生裝(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這是教育部專門規定校服問題的唯一文件,其中并未對校服招投標方式做出明確要求和規定;其二,一些地方政策法規未對此進行明確規定,如2009年廣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其中僅有原則性規定:“校服的制作實行公開招標,盡可能降低費用”,但是“具體的招標辦法由地級以上市教育、價格、財政、糾風部門制定”,這就給貪腐分子留下了足夠的騰挪空間。
由是觀之,要防止校服成“校腐”,應在目前實行的統一招標政策基礎上出臺更詳細、合時宜的規定,其中既要涉及招標流程優化、環節公開,更要加入責任分擔、追究機制,讓覬覦者銘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