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鄧文迪與默克多
明星們的婚姻生活總是朝令夕改,離婚現象更是司空見慣。好聚好散應該是最圓滿的分手方式,但是明星們的婚姻都與大亨、財團等結合在一起,在生子之后,也會有很多的牽牽絆絆,在離婚后由于財產分割、子女贍養等鬧的不可開交甚至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眾多明星在離婚之后變得更加理智,追討生活費成為了重要的尊嚴維持方式,換句話說,婚姻輸了,面子不能輸,金錢不能輸。下面,我們就來盤點一下離婚后追討生活費的那些大明星們。
賈靜雯

對于賈靜雯與孫志浩來說,離婚之路并不是一帆風順,其中的轟轟烈烈眾所周知,在各自的抨擊與激戰中,雙方似乎都沒有賺到更多的好處。賈靜雯對離婚之后的態度更是鮮明,在簽訂的協議中,賈靜雯向孫家討要2棟豪宅和離婚后每月50萬(新臺幣)的費用,孫家每個月要支付她50萬(新臺幣)生活費。不管這些生活費用的追討是為了孩子還是自己,這場失敗的婚姻到最后還是離不開金錢的糾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