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父母和特權父母有差異嗎?
編:這次的危害論除了在法律和道德、言論階層影響等方面很有爭議之外,其關注度還和它辯護的對象事件一直處在民輿中心有很大關聯。
華:我現在很討厭大家抓住李天一的身份來做文章。如果他家不是這么有權有勢有錢,大家就沒這么多話說了,換成我是李雙江,我也會想盡辦法保護我的孩子。有一篇文章說,事情發生后,沒有收到李雙江夫婦的道歉,強烈譴責他們,我想,唉,你還想人家怎么樣啊。
編:槍打出頭鳥,這個事件快上升到草根民眾對特權階級死磕的高度了,任何有為李天一開脫嫌疑的話都會被瞬間秒殺,遇神殺神,遇鬼殺鬼。
敏:利用特權不擇手段保護孩子,那是真正害了孩子,一個特權階層,已經占據了大部分的社會資源。孩子犯了罪,還在動用社會資源來給孩子脫罪,你覺得這合理嗎
華:那你覺得他應該怎么做呢?大義滅親?我覺得他們做的是一個普通的父母會做的事情。只不過,他們不是普通的父母,他們能力大很多。這社會就是不平等,平等是理想狀態,也是努力方向
敏:不是,孩子的行為都是父母一手造成的。現在有這樣的結果,更要去承擔,而不是逃避成為。 我如果是特權階層,絕不會動用社會關系去脫罪
華:我覺得你的想法太高尚了,等你成了特權階層再說。他們替孩子找好的律師希望能不受太重懲罰,我覺得可以理解
敏:做無罪辯護我能理解,但是出了這樣的事情,造成這么惡劣的社會影響,李夫婦是不是應該出來道歉?是不是要達成受害者的諒解?是不是應該盡量將這件事情的負面影響減到最低?在特權階層面前,輪奸都成了輪流發生性關系,這不是很可笑嗎?
華:案情具體怎么樣,現在還沒結果呢,我們所看到的就是事實嗎?就是事實的全部嗎?現在只是起訴,是不是事實不到宣判的那一刻,沒人說得準。
......
結束語:著名法學家龐德曾說過,“民眾對權利和審判的漠不關心的態度對法律來說,是一個壞兆頭”。在強奸陪酒女危害小”的事件中,我們看到不同背景和身份的網友都熱烈地參與討論,表達和稱述自己的觀點,可以說這給到大家一次很好的公開廣泛的討論機會,關于婦女權益、對司法的討論讓我們看到社會輿論的正面影響力,也多多少少加強了我們每一位公民的法律意識和對言論負責任的心態。我們也熱切期盼,在事件源頭的李天一強奸案上最終能體現出中國的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