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尊重孩子,給他有限的選擇權,引導孩子自主。
也可以使用日常慣例表引導孩子自我管理,使用家庭會議引導孩子具備解決問題的意識和能力等等。
特別要多用啟發式問題,用問號代替句號,問孩子而不是告訴孩子怎么做,如提醒孩子睡覺前洗漱,可用“你覺得睡覺前要做什么準備工作呢”代替“去洗漱”。因為問,會在孩子大腦中創建思考和探索的過程,而說,通常只能在孩子身體中產生生理性抵觸。我們家長可以經常用這些問題來取代說教--這事是怎么發生的呢?你的感受是什么?你從中學到了什么?對于解決這些問題你有什么想法?你打算怎么避免這種事情再次發生?幫助孩子關注于解決問題,探討他們的選擇會帶來什么后果,確定對他們重要的什么,自己想過一種什么樣的生活。(《正面管教》第113頁)
多用啟發式問題,引導孩子獨立自主做決定
第六,鼓勵孩子。
其實,讓孩子“聽話”,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還有很多方法和技巧,其中的根本是--隨時對孩子抱有“鼓勵、理解、尊重、關注于解決問題”的無條件的愛,以及“堅定而和善并行”的態度。只有當孩子感覺安全的時候才會理性地去思考,做得更好,鼓勵是改變孩子行為最有效的辦法,一個受到鼓舞的孩子不需要行為不當,對每一種錯誤目的都會有相應的有效鼓勵方式(《正面管教》第67頁)。記住:“我們究竟從哪里得到這么一個荒誕的觀念,認定若想要讓孩子做得更好,就得先要讓他感覺更糟”,“只有當孩子感覺更好時,才會做得更好”,“關注于解決問題”,以免當家長面對孩子的不良行為時,忘記維護孩子的尊嚴,忘記堅定而和善,仍然滑入懲罰和羞辱的舊習。
如果我們能時刻問自己:“我這樣做是在給予孩子力量,還是在挫傷他們?”我們在對待孩子時就會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