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先兆流產不宜使用宮縮抑制劑
四、孕早期先兆流產不宜使用宮縮抑制劑
妊娠早期先兆流產(懷孕12周之前),多數是由于遺傳因素和受精卵不健康引起的。也可以這么解釋,懷孕3個月 之前的流產,是胚胎一種自然淘汰過程,對于這樣的胚胎,準爸媽們不需要,也不應該選擇安胎治療,即使因為胚胎保住了,但生育下來的寶寶也是存在某方面的缺陷的。
宮縮抑制劑主要是針對晚期先兆流產或先兆早產時的子宮異常收縮而選擇使用的,而孕早期先兆流產時,治療的關鍵并非是子宮異常收縮,因此,孕早期的先兆流產幾乎可以不用宮縮抑制劑,用了也是白用。相反的,這些藥物還會對孕媽有不良的影響,如硫酸舒喘靈和安寶有擴張血管作用,對于有出血傾向但無宮縮的準媽咪來說反而是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