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媽媽隨著預產期的臨近,會覺得很擔心,不知道自己應該在什么時候提前住院。一般來說,孕媽媽懷孕40周,即到了預產期,不管是否有臨產先兆,都應住院待產,在醫院監測胎心,檢查胎盤功能等。 另外還有一些孕媽媽應在臨產前1~2周就提前入院,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應提前入院:
孕前有病或孕期合并其他疾病
一些孕媽媽在懷孕前或孕期間患有慢性病,或在產前檢查中發現妊娠異常,都應該住院分娩,而且應提前數天住院待產。
1、孕媽媽方面的問題:如孕媽媽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腎炎、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綜合癥及骨盆狹窄、前置胎盤、胎盤早剝等;初產婦年齡小于16歲或大于35歲;孕媽媽體重小于45公斤或大于85公斤;孕媽媽有過死胎、死產、新生兒死亡史。
2、胎兒方面的問題:胎兒發育遲緩、巨大胎兒、胎位不正、超過預產期兩周以上的過產兒等。
在產前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孕媽媽或胎兒有上述異常情況,即屬于高危妊娠,必須采取相應的措施來消除或減輕癥狀。如原來胎位不正,經過矯治后胎位正過來了,則可以不提前往院待產。但一般屬于高危妊娠的孕媽媽,即使癥狀減輕或消失,也都應提前住院。
這是因為,在子宮收縮、胎兒娩出的整個分娩過程中,孕媽處于極度緊張的精神狀態中,如果原來屬于高危妊娠,就更容易使情況惡化。
必須提前住院待分娩
準媽媽過去有不良分娩史
1、不良孕產史,如早產、產程延長、難產、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死亡,或產后數日內死亡;
2、寶寶出生后有生長發育障礙如出現腦癱、弱智;
3、孕媽曾經因為分娩造成產傷,如產婦產道撕傷,嚴重的會有子宮破裂或陰道、直腸或膀胱瘺;
4、產后陰道曾經大出血,以及產褥感染等都屬于危險因素。
有這類不良孕產歷史的,可考慮再孕,但必須密切關注產程,預防本次妊娠再次發生相同的問題。研究表明許多不良孕產史者,再發幾率較高,但只要加強預防,多可不再發生危險。不同的不良孕產史有不同的危害,因此需要不同的預防與治療措施。
有研究表明,曾有人工流產或自然流產兩次以上、孕中期引產一次以上的孕媽媽,再分娩時發生胎盤粘連造成產后大出血的可能性會加大。又如,胎死宮內如未找到死亡原因,以后再孕死胎的可能性也會較大。
多數問題都可能找到相關原因得以糾正。完全不能找到原因的,要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早作預防,如產后出血的,主要以針對出血原因的預防出血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