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B超不僅能有效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還能降低多種缺陷兒的出生率,可謂是好處多多,不過對于B超檢查,媽媽還有許多疑問,如孕期一共要做多少次B超,它的安全性如何等等,下面為大家來解答。
孕期一共要做幾次B超檢查?
首先,孕早期(特別是孕8周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除非對下列情況:陰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異常妊娠,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為今后的治療提供依據。停經時間不清,根據癥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一般在孕10~13周檢查較為合適。
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從孕20周起就應定期進行B超檢查。孕20周左右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時,胎兒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孕24~32周重點觀察胎兒鼻唇部、心臟,可發現鼻唇部、心臟的畸形情況。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臍帶、羊水、胎盤分期、估計胎兒大小,臍血流了解胎兒安危。
此外,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母體酒精中毒;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編后話:從以上來看,孕期只需要做3~4次B超檢查就足夠,不過如果存在腹痛、陰道流血、胎動頻繁等異常現象,則應該立即去醫院做B超檢查,并遵照醫生吩咐看是否需要進行下一次B超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