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醫院影像中心的醫生也表示,目前在國內,進行任何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別都是違法的。其次,胎兒在母體內發育的前10周,光從外形上是難以看出男女性別來的。
“產品中所說的人體激素,從常規意義上講是不能輔助鑒別孕婦體內的胎兒性別的。”朝陽醫院婦產科主任張震宇解釋說,在妊娠期,孕婦體內的胎兒無論是男是女,他們所分泌出的物質基本相同。男孩子會分泌睪酮,女孩子也同樣會分泌睪酮,只是在分泌量上存在細微差別,但并不會對激素差異形成明顯的影響。
“我們常年關注國際和國內生殖領域,還沒有聽過這種胎兒性別檢測技術。”北醫三院生殖中心婦產科主任醫師劉平認為,根據產品介紹,孕婦在懷孕10周時,胚胎已經分化成形,從外觀結構上,可以看出男女性別差異,這應該是一種物理觀測。但是,他們卻利用了化學水平的變化來進行測試。胎兒10周時,男胚胎和女胚胎所分泌的物質通過母體循環,排出體外時,只會存在微量不同。在微量不同的化學變化下,也只能利用高敏感的科學方法才能進行檢測,僅僅通過顯色這種簡單的操作辦法,是無法捕捉到這種微量差異的。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生殖與遺傳醫療中心教授徐陽則認為,男胎和女胎在母體中所分泌的激素差別極其細微,加上母體自身激素的干擾,要想僅通過尿液中的激素水平不同來區分胎兒性別,沒有充分的循證醫學的支持。
隨意鑒定胎兒性別違法
“目前來說,各大醫院也只允許患有家族性遺傳病史的孕婦通過腹腔穿刺羊水等進行胎兒性別檢查,來及早了解腹中胎兒的健康情況。”北京大學醫學部醫學倫理教研室教授李本富透露,但是對于健康的孕婦而言,在受到家庭、世俗觀念的影響下,提早知道腹內胎兒的性別也并不是“好事”。有些年輕人利用這種產品,來主動選擇孩子的性別,從而做出“打胎”等對女性健康不利的舉動,也會給中國的男女性別比例失調帶來更沉重的負擔。
山東大學醫學倫理學研究所副所長曹永福認為,不論真假,它的出現都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我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婦幼保健法以及各省市制定的計生條例都規定“嚴禁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別”。除此以外,即便從純醫學倫理的角度,“驗胎靈”也是不能容忍的,人類繁衍應遵循自然法則,假使人為干預,勢必會改變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對下一代的性別選擇是“過了界的干預”,將會引起災難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