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類孕婦需做產前診斷
據了解,9月1日實施的《細則》總則中的第二條明確指出,產前診斷是指對胎兒進行先天性缺陷和遺傳性疾病的診斷,包括相應篩查。產前篩查項目技術包括:孕婦外周血生化免疫篩查、胎兒體表及重要臟器的超生篩查和相關的產前咨詢。
《細則》規定,有以下6種情形之一的孕婦建議進行產前診斷:羊水過多或過少;胎兒發育異?;蛘咛河锌梢苫蔚模辉性缙跁r有接觸過可能導致胎兒先天缺陷的物質的;有遺傳病家族史或者曾經分娩過先天性嚴重缺陷嬰兒的;有兩次以上不明原因流產、死胎或新生兒死亡的;產婦年齡超過35周歲的。
孕期亂用藥易生缺陷兒
有研究認為遺傳和環境是導致出生缺陷的兩大因素,有專家則認為,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原因,但實際上,還有很多疾病是尚未找到原因的,比如,多數的單純性唇腭裂是一種多基因的疾病,大部分唇腭裂孩子的父母都是健康人群,而包括唐氏綜合征等在內的許多疾病也有類似情形,盡管篩查出胎兒有畸形的可能,但一問家族遺傳史、用藥情況等,絕大部分孕婦均表示家族沒有遺傳史,懷孕期間沒有亂用藥。
方群教授說,從臨床上看,發現孕婦確實還存在一些誤區,比如,在準備懷孕或者已經懷孕的情況下,還出現濫用藥物的現象。
減少缺陷兒出生 產前檢查不能忽略
優生篩查包括
唐氏綜合征的篩查 可以阻止先天愚形兒的出生;
血清學的篩查 可以篩查染色體異常、神經管畸形;
超聲波篩查 能檢出多種胎兒的結構缺陷。
一般而言,孕期分別在10-13周和15-18周期間可以做血清學篩查,以期篩查可能有染色體異常、神經管缺陷或某些結構畸形的可疑異常的胎兒。18-24周進行超聲波篩查,可以發現多種胎兒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