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及時了解胎兒的發育情況和您自己的身體狀況,孕婦應定期進行常規的產前檢查。產前檢查是由產科醫師對孕婦實施的一項專門檢查。
從早孕開始,孕婦應每月檢查1次;必要時為了確定妊娠,或陰道有流血為確定妊是否正常,需做血或尿的妊娠試驗;
有太多不良習慣的媽咪容易出現早產
確定為正常妊娠后,在當地醫院決定進行系統產前檢查的孕婦需做:血型、Rh因子、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甲胎蛋白;血清巨細胞病毒,弓形蟲的IgG及IgM抗體;
?。ǎ保┯衅渌萍膊〉脑袐D尚需做有關疾病的化驗檢查,如有甲狀腺功能亢進,需做甲狀腺功能測定;
?。ǎ玻┰衅谛璨檠?、尿常規,整個孕期至少查3次血紅蛋白,在初次尿常規檢查之后,自孕30周起每次產前檢查均需查尿常規;
妊娠28周后,每2周檢查1次;妊娠28周每位孕婦需做口服50g葡萄糖后一小時查血糖的篩查試驗,結果≥7.7毫摩爾/升者,需進一步查口服100g葡萄糖耐量試驗,以進一步確定有無糖代謝異常;
到36周后每周檢查1次。妊娠超過40周未自然臨產的孕婦,需做陰道拭子培養,了解陰道內有無致病菌,為引產做好準備。
若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隨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