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高血壓是產科常見的問題之一,約占孕婦的50%。妊娠毒血癥只發生于懷孕時,包含了3個主要的癥候:高血壓、蛋白尿以及水腫;通常發生在懷孕24周以后。病情嚴重的孕婦,會產生頭痛、視力模糊、上腹痛等癥狀,如果不及早治療,可能引起全身性痙攣、昏迷。
高危妊娠易致妊娠毒血癥
以往造成妊娠毒血癥的原因目前仍然不清楚,以往認為是母親的免疫系統排斥胎兒的機制故障,導致血管窄縮,血壓升高。目前認為妊娠毒血癥其實是一連串疾病衍生的過程。在疾病剛發生時,人體生理調節作用呈現心輸出量增加和血管阻力降低。一旦疾病繼續惡化,最后終至心輸出量降低、血液流注減少,血管收縮,這時的預后就很不好了。幸好多數的子癇前癥都是處于疾病的“初期”,只要注意觀察治療,胎兒所受的影響可以減至最低。一般輕微(病程初期)的妊娠毒血癥,懷孕的結果幾乎與正常血壓的孕婦相同。
妊娠毒血癥的孕婦屬于高危妊娠人群,需要做仔細而規則的產前檢查,如果發現血壓太高、胎兒狀況不良、并有心管疾病或腎臟疾患及發病時懷孕周數小于30周,通常會有較差的懷孕結果。在母親方面,嚴重的并發癥包含腦出血、腎衰竭、肝衰竭、呼吸衰竭、播散性血管內凝血等。如果產生肺水腫,死亡率可能達10%;胎兒如周數不滿30周,死亡率可以高于50%~80%,妊娠毒血癥孕婦的胎兒死亡主要乃因早產及子宮胎盤功能不良而引起。妊娠毒血癥是一種持續進行的疾病,沒有方法使它的病情回頭,惟一的治療方法就是終止懷孕、娩生胎兒,一旦胎兒娩出,疾病就自然好轉,終至痊愈。不過適當的臥床休息倒是可以緩慢或避免其繼續惡化下去。所以臥床休息是治療的重要部分。如果情況嚴重,可能必須住院觀察,除了臥床休息,還可以經常測定血壓及仔細評估胎兒的情況。如果高血壓沒有改善或持續惡化,則需要給予適當的藥物治療。
不論是休息或住院治療,都只是在爭取時間,目的在等待胎兒長大成熟,一旦經評估胎兒可在子宮外存活,便可以催生了。偶爾真正嚴重的病例,還需要提前終止懷孕,以免危及母親的生命安全。妊娠毒血癥的孕婦待產時,應該有精密的儀器監測胎兒的狀況。同時也要有完備的新生兒加護病房設備及醫護人員,以求降低胎兒的死亡率。
妊娠毒血癥的病人在生產后情況便會好轉,血壓會回到正常,一般相信妊娠毒血癥并不會增加以后罹患高血壓的危險。如果產后檢查時血壓已經恢復正常,那么可以說與一般的產婦沒有兩樣。日后懷孕,再發生妊娠毒血癥的機會也不高,但是如果產后檢查時血壓仍高,便要仔細尋找原因,加以治療了。
總而言之,多數的妊娠毒血癥并沒有明顯的癥狀,所以每次產前檢查都要量血壓、測尿蛋白、量體重,以期及早發現妊娠毒血癥并加以控制病情,避免合并的發生。